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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环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与监理方法
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-01-04 浏览量:598

       随着住宅全装修的日益拓展,其室内环境质量控制越来,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,作为装修监理人员对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,保障公众健康,维护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。
       1.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
       将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害物指标质控制在相关规范以内,满足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,作为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对室内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、取样、检测方法、结果判定和处理程序有所了解。
       (一)室内污染物质的种类及物理化学
       常温下从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中释放出来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氡、甲醛、氨、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。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,氡的污染浓度限量为 ̄<200Bq/m3;
       甲醛污染浓度限量为40.08mg/m3:氨的污染浓度限量为≤0.2mg/m3;苯的污染浓度限量为≤0.09mg/m3;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污染浓度限量为40.5mg/m3。
       (二)取样方法
       1.1取样前注意事项
       (1)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日后或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;
       (2)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.5米、距楼地面高度0.8-1.5米。
       (3)检测点应均匀分布,避免通风和通风口;
       (4)首先以样板房进行检测,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,抽查同批全装修住宅(套)数量的2.5%:
       (5)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;
       (6)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一小时后进行:
       (7)室内环境中氨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全装修住宅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;
       (8)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全装修住宅工程,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:
       (9)布点应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,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、中、下三个监测平面,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:
       (10)确定采样时可用交叉点、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;
       (11)全装修住宅检验时应当覆盖受检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间(如卧室、起居室、卫生问、储藏室等);
       (12)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温度和大气压。
       1.2取样数量
       (1)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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