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公示/
大庆市污泥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1年4月6日 浏览量:462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规定,现将大庆市污泥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6日~4月26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王凤波
联系电话:13351001885